2011年国庆假期安全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9-27

学院、实验室各单位:
   接学校通知,国庆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李校长的有关节日期间安全工作部署和要求,维护学院的安全与稳定,确保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将有关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在放假前,必须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盗、防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一时难以处置的,应及时采取应急防范措施,责任到人,确保安全。
   二.对不使用的教室、实验室、办公室、仓库等,要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患措施。尤其是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等危险品,妥善保管,专人负责。
   三.要加强对各学生班级(特别是新生)的管理,进行一次重要的安全教育,包括人身、财产安全。长假期间,离校学生要做好登记(离校时间、去向、返校时间、联系方式等)。
   四.加强车辆管理。公车外出200公里以上,必须在院交通协管员处登记,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方可。
   五.加强学院、计算机房、实验室的网络信息安全,预防犯罪及各种有害信息的蔓延和传播,要努力提高师生的网络安全意识和思想认识,教育师生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六.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值班制度,放假前向学院交一份安全自查报告。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
水资源与水电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