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临时出国手续流程

发布时间: 2016-02-29

因公任务申报

1.出访人员到国际交流部领取并填写《武汉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申请表》(简称《申报表》)

2.出访人员根据国际交流部网站上的《因公临时出国护照、签证手续办理指南》和《各国签证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中层干部出访需向分管外事的校领导报批)


因公任务校内审批及备案(约3—5个工作日)

3. 出访人员到相关网站下载《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填写完整后用A4纸张打印2份,2份备案表中的1份由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另外1份在组织部或人事部办理备案手续后,交至国际交流部。其中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在组织部办理,教职工在人事部办理,学生分别在研工部或学工部办理

4. 校领导因公临时出国计划须报学校国际交流暨港澳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根据上级规定,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因公临时出国需报教育部审批;校党委副书记出访执行方案由校党委书记签批后报校长签批,副校长和总会计师出访执行方案由校长签批后报校党委书记签批

5. 中层干部出访的,持上述申报材料,需通过组织部审核,国家交流部审批,经分管或联系的校领导同意(仅限中层主要负责人),最后报分管外事的校领导签批

6. 经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审批和备案同意后,出访人员将所有申报材料提交至国际交流部审批。凡学校有审批权的因公临时出国任务,由国际交流部完成审批后办理任务批件或任务确认件;凡学校无审批权的,在完成校内审批程序后,由国际交流部按照有关规定报上级机关审批,批复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申办护照和签证(至少45个工作日)或出境证(约10个工作日)*湖北省外办仅预收3个月内出访的材料

7.专办员将预审合格的申报材料送至湖北省外办(每周送件2次),省外办审核通过后打印该国签证申请表,并经外事系统送签;因公免签国家如新加坡、土耳其、越南、印度尼西亚等,仅需办理出境证明

8. 省外办受理团组材料后,专办员将团组信息的受理情况及时录入国际交流部网站进度表,并实时更新


回国手续

9.出访人员回国后7日内需将因公护照上交国际交流部统一保管,并提交《因公临时出国(境)访问、交流总结表》

10.出访人员凭办理签证手续的预收款收据于每周四上午到国际交流部换取正式的税务发票

11.财务部严格按照批件批准人数、天数、路线、公务活动情况、经费预算等进行核销,出访人员需提供护照等证件(包括签证和出入境记录)的复印件及费用明细、单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