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4-03-19
鄂水利函〔2014〕145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满足大规模水利建设招标评标工作需要,加强湖北省评标专家总库水利子库评标专家的动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湖北省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面向全省公开征集湖北省评标专家总库水利子库(下称“水利子库”)评标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资格条件
申报的专家应当符合《湖北省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鄂招投标管委会〔2008〕 6 号)第二章所规定的专家资格条件,且具有相应工作经验。具体为:
1.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2.熟悉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流程,并具有相应的工作实践经验;
3.能够认真、公正、公平、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年龄不超过65周岁;
5.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有《湖北省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鄂招投标管委会〔2008〕 6 号)第二章第六条、第十四条中所列情形不得进入;
6.国家、省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专家申报程序
1.个人或推荐单位填写《湖北省评标专家总库水利子库评标专家申请表》(附件1),并附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书以及有关执业资格证件的复印件。
2.省水利系统市、县(市、区)单位的专家申报材料先由所在单位对本单位申报人员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后,再送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初步审核,通过初步审核的由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填写《湖北省评标专家总库水利子库评标专家汇总表》(附件2,下称《汇总表》),连同专家申报材料统一送省水利厅。
省水利厅厅直单位人员的申报资料先由所在单位对本单位申报人员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通过审查的填写《汇总表》,连同专家申报材料直接送省水利厅。
非水利系统人员申报材料先由所在单位对本单位申报人员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后送省水利厅。
3.专家申报材料连同《汇总表》报送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30日,同时须报送电子版。
三、水利子库专业划分
水利子库的专业分为:水工建筑、地质、造价、金属结构、水力机械、电气、水利信息化、水利工程施工等专业。符合条件人员可根据自身工作经历和从事技术工作申报其中1至2个专业。
四、专家信息更新
由于近年来一些专家的单位及通信信息发生较大变化,水利子库在库专家须填写《湖北省评标专家总库水利子库评标专家信息登记表》(附件3,下称《专家信息表》),经本单位人事部门和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汇总并填写《汇总表》,《专家信息表》连同《汇总表》一并报送。水利子库在库专家由省水利厅另行通知。
五、申报及审查纪律要求
申报人员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相关表格,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审查、审核人员要按照规定,严格审查(审核),并签署意见。
对提供虚假材料、隐瞒有关违纪违规行为的申报人员,将被取消评标专家资格,两年内不得被聘为本省评标专家。
六、审核入库及专家培训
省水利厅将对专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所有新征专家的申报材料、汇总表及在库专家的专家信息表(均含电子版),于2014年5月底移交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增专家入库于2014年6月中旬前完成。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省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委托,负责对新征入库专家进行审核、录入、发证,对在库专家进行信息更新、换发证。专家的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省水利厅将联合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新征入库专家进行招投标业务、法律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水利厅建设处 刘孟军
电话:027-87221688
邮箱:6926444@qq.com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处 胡燕
电话:027-86629969
附件:1.湖北省评标专家库水利子库评标专家申请表
2.湖北省评标专家库水利子库评标专家汇总表
3.湖北省评标专家库水利子库评标专家信息登记表
湖北省水利厅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14年3月11日
附件1
湖北省评标专家总库水利子库评标专家申请表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技术职称 | 从事专业 | 照 片 | ||||||||
学 历 | 身份证号 | 评标专业1 | 评标专业2 | ||||||||||
联系电话 | 手 机 | 办公电话 | |||||||||||
现工作单位 | |||||||||||||
主要履历 | 时 间 | 工作单位 | 任职 | 主要工作经历及业绩 | |||||||||
有无违纪违法情况 | (申报人所在单位填写) | ||||||||||||
申报单位人事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省水利厅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说明:新申请专家填写此表,并提供1寸照片2张。
附件2
湖北省评标专家总库水利子库评标专家汇总表
填报单位: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身份证号 | 技术职称 | 申请评标专业 | 联系电话 | 备注 | |
手机 | 办公 | |||||||
说明:1.若申请评标专业为两项,则前项为第一申请专业;
2.在备注中注明新申请或信息更新。
附件3
湖北省评标专家总库水利子库评标专家信息登记表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技术职称 | 从事专业 | 照 片 | ||||
学 历 | 身份证号 | 评标专业1 | 评标专业2 | ||||||
联系电话 | 手 机 | 办公电话 | |||||||
现工作单位 | |||||||||
从事的评标工作: | |||||||||
有无违纪违法情况 | (申报人所在单位填写盖章) | ||||||||
单位人事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省水利厅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说明:已经进入水利子库的专家填写此表。
湖北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4年3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