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暑假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7-08

全院各单位:
   为了做好2011年暑假期间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对所在单位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暂时来不及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应急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二、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工作室、仓库等需切断电源,拧紧水龙头,关好门窗,贴上封条。需要使用的实验室要加强管理,值班人或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不准学生留宿,确保安全。
   三、加强留校学生管理工作。留校学生要自觉遵守宿舍安全规定,不使用大功率电器;离开房间要随手关门;贵重物品妥善保管;留校学生不得单独居住;女生夜间不要单独外出;不得私自下水游泳;外宿学生要将去向和联系方式告知学院办公室。
   四、严格执行公车使用规定。因公外出200公里以上的公车要从严控制,密切掌握其运行情况,并在院协管员处(院办)登记。非专职驾驶员避免长途疲劳开车。
   五、假期参加社会实践的学生,应明确责任人,有安全预案;探亲、访友、旅游或出差的师生,购买保险,时刻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严防各类意外事故发生。
   六、要加强假期安全值班和危险品管理。单位责任人要带班或不定时巡查,因值班人员漏岗、缺岗,职责不到位酿成事故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承担科研项目的测试数据、分析结论、阶段成果和各种技术文件,均按科技档案管理制度进行保管和使用;在国际学术活动中涉及国家利益、国家安全的科研数据、成果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八、凡属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图纸、说明书等资料,要按规定存放,使用中的图纸、说明书等资料,要有专人妥善保管,不得随便带出或外借。
   九、各级安全责任人必须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和信息及时报送,出现紧急情况,责任人务必第一时间到达现场。

   特此通知。

水  利  水  电  学  院
水资源与水电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201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