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05-03-08
“黄河流域每年因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115亿~156亿元人民币。”全国政协委员、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朱佩玲对“母亲河”受到的污染非常痛心。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发展,黄河流域废污水排放量比20世纪80年代多了一倍,达44亿立方米,污染事件不断发生。
朱佩玲委员介绍,黄河担负着沿黄地区50余座大、中城市和420个县的城镇居民生活供水任务,黄河污染给城镇居民供水安全带来巨大威胁。2003年,黄河发生有实测记录以来最严重的污染,三门峡水库蓄水变成“一库污水”。
清华大学黄河研究中心主任张红武委员对黄河了如指掌:下游河道淤积严重,排洪能力逐渐降低;中上游的林草植被破坏加剧,土地荒漠化和水土流失问题仍得不到有效遏制。“黄河的根本治理,难度非常大”,张红武委员说。
“黄河污染是目前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必然结果,污染越治越严重的根本原因,是近年黄河中上游地区的经济发展速度太快,而治理污染的投资和速度没有同步跟进。”
朱佩玲委员建议,可以划定黄河水功能区,根据黄河水资源量和水流的纳污能力,提出允许排入黄河的污染物总量,实行沿岸省(区)水质的行政首长负责制。
张红武委员提出,要制定专门法律———《黄河管理法》,明确黄河流域机构的法律地位,规范和调整黄河治理开发与水资源保护中的各种利益关系,保障黄河治理开发健康有序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