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因公赴台湾地区交流申办指南(更新时间:2016.1)

发布时间: 2016-01-05

办理事务(证)名称因公赴台湾地区交流申办指南承办单位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申办条件1、赴台邀请函(邀请函必须有明确的出访目的、出访日期、停留期限及邀请人签字或公章)或外单位组团的赴港澳任务通知书、任务批件(无以上材料无法单独办理因公赴台批件)。2、明确的赴台湾地区的经费来源。
准备材料一、所有情况须准备的基本材料:1.《武汉大学因公出国(境)人员申请表》(本表不提供下载,请到办理赴港澳台手续的签证室领取),须相关部门签批(公章)。签批后的申请表是返校后报销的重要凭证。2.合格的邀请函(须为公元纪年,有邀请方签字或公章)复印件2份和电子版。如为外文版的,须提交中文翻译件2份。(邀请函须由交流所在地发出)3.合格的详细日程安排(抵达、离开的时间须单独列出)(①须以学术活动为主;②须为公元纪年,有邀请方签字或公章)复印件2份和电子版。如为外文版的,须提交中文翻译件2份。4.邀请方背景材料(简介或章程A4纸1页):复印件2份并word文档电子版。5.因公临时赴台人员政审备案表:原件1份。二、赴台参加两岸学术会议或活动须增补的材料:6.大陆参会人员总名单2份(须有邀请方与2、3条一致签章)。7.参加社科类会议提交论文者,须有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签批(公章)的论文提纲2份。三、赴台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活动须增补的材料:8.所有参会人员总名单2份(须有邀请方与2、3条一致的签章)。如为外文版的,还须提交中文翻译件2份。9.参加社科类会议提交论文者,须有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签批(公章)的论文提纲2份。10.邀请方的政治承诺2份(①须说明为单纯的学术会议;②须有邀请方与2、3条一致的签章)。四、自行前往武汉市民之家(汉口)——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赴台通行证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11、国台办批件(复印件+省台办确认件)/省台办赴台批件原件。12、省台办开具的行前教育证明。13、加急申请(根据启程时间的10个工作日内,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签证室开具)。14、赴台邀请函复印件、详细日程安排复印件。15、入台许可证、身份证(需原件和复印件)。16、申请人本市户口(需原件和复印件)。17、户口不在武汉市的人员提供:临时居住证(证明)、本人工作证/学生证、在职证明(教职工由人事部人才办出具)/在读证明(学生由本科生院或者研究生院出具)(需原件和复印件)。18、因公临时赴台人员备案表。19、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注意:1.在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照相(不要穿白色、浅颜色衣服)。2.临时居住证:凭所在单位证明,到单位所辖区派出所办理。
表格下载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http://www.whcrj.gov.cn/article.asp?id=484 (在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网上下载表,副处/副高以上职务/职称的需到人事部签字和盖章)
办理流程1.申办赴台人员凭邀请函与详细日程安排复印件,到国际交流部/港澳台办(签证室)领取《武汉大学因公出国(境)人员申请表》2.凭签证室出具的政审通知单,前往组织部办理《因公临时赴台人员备案表》签批(公章)手续。2.申办赴台人员提交完整、符合要求的材料。3.签证室按规定程序申报校级有关部门。校级文件下达后由专人报送省台办审批。4.接到国际交流部/港澳台办(签证室)专人通知后前来领取赴台批件或者确认件(此件为报销重要凭证之一,请注意保存)及相关材料。5.应邀赴台人员带上相关材料自行前往武汉市民之家(汉口)——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大陆居民往来通行证》及Y签注的相关手续。6.赴台湾地区交流人员返校后(20天内)提交一份3000字左右的赴台总结(电子版)
注意事项1.单独应邀赴台进行学术访问、交流活动的师生,至少提前50个工作日向国际交流部/港澳台办(签证室)提交完整、合格资料。2.应邀参加两岸/国际会议、交流活动的师生,至少提前50个工作日向国际交流部/港澳台办(签证室)提交完整、合格资料。3.缴费方式:有国际交流部/港澳台办(签证室)开具《因公出国(境)服务手续费缴费通知单,因公赴台人员填写报销单到财务部(一科、三科等办理)在其相关经费中报销。
办事地点及电话国际交流部/港澳台办(签证室) 联系电话:68752821上传电子版的地址:visa@whu.edu.cn
收费标准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办理因公赴台手续费用 500元/人次